

非她不可
不过北京的路的确是天下的奇观,我在看台湾的杂志的时候经常看见台北人对台北的路的抱怨,其实这还是说明台湾人见识太少,来一次首都开一次车,回去保证觉得台北的路都平得像F1的赛道似的。但是台湾人看问题还是很客观的,因为所有抱怨的人都指出,虽然路有很多都是坏的,但是不排除还有部分是很好的。虽然那些好路大部分都集中在市政府附近。知道这个情况以后老夏顿时心里没底了,本来他还常常吹嘘他的摩托车如何之快之类,看到EVO三个字母马上收油打算回家,此时突然前面的车一个刹车,老夏跟着他刹,然后车里伸出一只手示意大家停车。而老夏迅速奠定了他在急速车队里的主力位置,因为老夏在那天带我回学院的时候,不小心油门又没控制好,起步前轮又翘了半米高,自己吓得半死,然而结果是,众流氓觉得此人在带人的时候都能表演翘头,技术果然了得。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我非常希望拥有一部跑车,可以让我在学院门口那条道路上飞驰到一百五十,万一出事撞到我们的系主任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当时我对这样的泡妞方式不屑一顾,觉得这些都是八十年代的东西,一切都要标新立异,不能在你做出一个举动以后让对方猜到你的下一个动作。然后阿超向大家介绍,这个是老夏,开车很猛,没戴头盔载个人居然能跑一百五,是新会员。后来大年三十的时候,我在上海,一个朋友打电话说在街上开得也不快,但是有一个小赛欧和Z3挑衅,结果司机自己失控撞了护栏。朋友当时语气颤抖,尤其是他说到那个赛欧从那么宽的四环路上的左边护栏弹到右边然后又弹回来又弹到右边总之感觉不像是个车而是个球的时候,激动得发誓以后在街上再也不超过一百二十。到今年我发现转眼已经四年过去,而在序言里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因为要说的都在正文里,只是四年来不管至今还是喜欢我的,或者痛恨我的,我觉得都很不容易。四年的执著是很大的执著,尤其是痛恨一个人四年我觉得比喜欢一个人四年更加厉害。喜欢只是一种惯性,痛恨却需要不断地鞭策自己才行。无论怎么样,我都谢谢大家能够与我一起安静或者飞驰。当时老夏和我的面容是很可怕的,脸被冷风吹得十分粗糙,大家头发翘了至少有一分米,最关键的是我们两人还热泪盈眶。我在北京时候的一天晚上,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外地的读者,说看了我的新书,觉得很退步,我说其实是我进步太多,小说就是生活,我在学校外面过了三年的生活,而你们的变化可能仅仅是从高一变成了高三,偶像从张信哲变成了F4而已,所以根本不在一个欣赏的层次上。我总不能每本书都上学啊几班啊的,我写东西只能考虑到我的兴趣而不能考虑到你们的兴趣。这是一种风格。











